ROTH IRA提取規則

ROTH IRA帳戶的提取規則,與普通IRA很不一樣。普通IRA在提取時,未繳過收入稅的金額,全部要在當年放入報稅表上,假如提取時未夠五十九歲半,還可能要付百分之十罰金。但ROTH IRA每年存入的金額,不論何時作提取,亦不論您的歲數,都完全沒有稅金和罰金。這個相當寬鬆的提取稅例,好處是給予高度自由,但也容易令儲蓄者隨便作提取,以致長期儲蓄半途而廢。

假如由ROTH IRA帳戶內提取由普通IRA帳戶轉成ROTH IRA的存款,稅例便沒有那麼寬鬆了。這些金額由於已經繳稅,提取時沒有稅金,但如果在轉為ROTH IRA後之五年內作提取,除非本人已經超過五十九歲半,或者符合一些例外情況,都一律要付百分之十罰金。

假如由ROTH IRA帳戶提取收入,有可能要付罰金和稅金,除非您已經設立ROTH IRA帳戶超過五年,並且符合以下特別情況﹕超過五十九歲半、死亡或殘障,或者是用作首次買屋。

稅例規定,由ROTH IRA帳戶作提取的次序,首先是每年存入的金額,之後是由普通IRA帳戶轉入的金額,最後才是收入,所以只要小心作提取,是可以完全避免罰金和稅金的.

從IRA轉為ROTHIRA特別稅例

假如你的Roth IRA是從傳統的IRA轉過去,雖然在轉的那一年 已經當為收入付稅,但稅例上有一個特別的五年期規定,是你在轉成Roth IRA之後需要五年時間,才可以享受免罰金提取的 優惠。假如在五年內做提取,雖然不需要付稅,但要付10% 罰金。

ROTH IRA繼承人提取規則

您可能已經知道,ROTH IRA在戶主有生之年是不需要作任何「最低提取」的,而在任何時間提取本金(每年放入ROTH IRA的金額),都是不用付稅和罰金,可是,一旦戶主離世,由受益人繼承,規則便可能不同了。 

正如傳統IRA,假如受益人是配偶,受益人就可以將ROTH IRA改為由自己擁有,完全歸到自己ROTH IRA帳戶內,處理規則與本身ROTH IRA相同,即在該配偶有生之年都沒有最低提取規定。

可是,假如受益人不是配偶,那便不一樣了。受益人有兩個選擇,第一,是在死亡日期後下一年開始計算的五年內,要作完全提取。第二,是要按受益人本身的「預期壽數」每年作部份提取。這是個「最低起碼提取」金額,要提取超過這個金額是可以的。

不論何時提取本金都是沒有稅金和罰金的,但假如提取的是收入,便有一個五年期的規則,假如死者本身IRA未夠五年,提取收入便要付稅和罰金,一旦距離原來設立帳戶五年或以上,則提取收入也沒有稅金和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