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派發日子
股息(DIVIDEND)是由上市公司向股東派發,但股票每天都在市場上買賣,如何知道自己手上的股票是否會獲得公司派發的股息呢?
有幾個日子是投資者必須留意的,第一個日子是「股息宣佈日」(DECLARATION DATE),通常是公司宣佈業績的同一天,對收取股息本身沒有太大意義。第二個日子是「股息除清日」(EX-DIVIDEND DATE),通常是「記錄日」(RECORD DATE)之前兩個商業日。這兩個日子對收取股息極其重要,因為股東要收到股息,必須在「記錄日」當天或之前已經在公司的股東記錄上。
假如您買入股票,由於「交割」(SETTLEMENT)通常需要交易日後兩個工作天才能完成,故必須在「股息除清日」之前買入,才能夠在「記錄日」被列在公司股東記錄上。假如在「股息除清日」當天或之後購入股票,便不會獲得股息。
同樣,要賣出手上的股票,假如在「股息除清日」之前賣出,您便連股息都一起賣出,因為股息將會歸於買方;假如在「股息除清日」當日或之後賣出,股息便歸於您。
將股息「再投資」
股票共同基金(STOCK MUTUAL FUND) 也會派發股息(DIVIDEND)的,因為共同基金裡面的股票可能會派發股息,基金收到股息之後,每年在最後一個季度都會將這些股息派發給基金股東。
這些股息是屬於收入,股東需要放在報稅表上申報,除非該共同基金是屬於退休帳戶。有些股東選擇收取現金,基金公司或經紀行便會將股息存入基金帳戶或寄發支票。亦有些股東選擇不收取現金,而預先要求基金公司或經紀行將股息購買基金,即所謂「再投資」(REINVEST)。不論選擇現金或「再投資」,只要帳戶不是退休帳戶,股息一樣要當為收入報稅。
由於這些股息已經在當年繳稅,選擇「再投資」的朋友,將來賣出基金時要小心計算基金成本,必須將這些已經繳稅的股息加上基金成本,去減低資金增值或增加資金虧蝕,以免繳納雙重稅金。故此,基金投資者需要保留股息記錄。
將來假如只將部份基金出售,在計算成本時便相當麻煩,所以將基金「再投資」往往會為將來報稅產生一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