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房產問題總匯

問:美國人(永久居民和公民)是否可以在海外擁有房地產?是否需要每年申報?

答:美國人可以在國外擁有房地產,美國人每年要在四月十五日前申報海外財務資產(foreign financial assets)並不包括房地產,因為房地產不是財務資產,銀行存款、股票、債券等才是財務資產。因此,作為一種資產,房地產是不需要申報的。可是,假如該房地產有租金收入或出售時產生增值收入,便需要在報稅表上申報。還有,這個物業去年交的物業稅可以在稅表Schedule A上扣稅(假如你使用逐項扣稅的話)。注意:房地產本身不用作資產申報,但假如有產生收入或物業稅扣稅便要在報稅表上申報。

問:假如該海外房子是給親戚免費居住,或該物業平時是空置的,只是我們回去渡假時使用,是否需要申報?

答:房屋並不屬於財務置產,只有財務資產才需要作申報。你這個物業沒有產生收入,因此無需要在稅表上申報,但你付的地稅則可以在報稅表Schedule A上扣稅(假如你使用逐項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