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幾千元或以下的錢債糾紛,包括私人債務、汽車意外賠償、業主住客糾紛等事件,而雙方沒辦法達成解決協議,大家可以考慮使用「小額錢債」法庭(Small Claims Court)來追討。所需費用只是數十元,而且完全可以自己辦理。即使大家諮詢律師,開庭的時候,都是規定本人出庭,雙方都不能由律師代表的。如果大家不懂說英文,是可以帶一位朋友出庭當翻譯。
如何開始
如果您必須要自己使用「小額錢債」法庭,那應該如何進行呢?首先,大家應該先上加州法院的網站,看清楚有關「小額錢債」法庭的基本操作程序,網址是www.courtinfo.ca.gov,然後按Self Help,再按Small Claims。
您可以在這個網址下載,或到法庭索取一份編號SC-100的表格,填妥後親自向「小額錢債」法庭遞交,並付上二十元的費用。法庭便會安排一個審訊的日期,然後你要將這一份訴訟文件,交到被告人的手上。
要將文件交給被告人,方法有數個。其中一個是多花一點錢,由法庭以掛號方式,代為寄出。如果被告人是一間全國性的公司,便需要多費一些手續,就是要到加州的州務卿(Secretary of State)辦公處,付上四元的費用,藉以查核該公司在加州的代理,然後將訴訟文件寄到代理的手上。
向正確地點的「小額錢債」法庭入紙是十分重要的,大家必須要在被告人居住或做生意地點所屬縣(County)的「小額錢債」法庭入紙。如果糾紛涉及合約,就要在履行合約的地點的法庭辦理。通常在入紙之後,四十至七十日內就會開庭。在法庭上,法官會先讓原訴人說明訴訟的原因,然後由被告人答辯。
法官聽完兩方面的陳詞後,可能會向雙方發出問題。如果任何一方有證人或專家作證,他們都可以一同在旁陪伴。法官根據雙方提出的證供,會作出判決。原告人若不服法官的判決,都不能提出上訴。被告人若敗訴,則有權要求法庭重審或要求上訴。
您可能跟大公司或金融機構在財務上有糾紛,例如他們無故向您追收一些沒有訂購的服務。如果您不怕麻煩,不妨考慮先將他們追討你的款項付清,以免影響信用記錄,之後再經「小額錢債」法庭來追討。大公司未必會出庭,那麼您勝訴的機會相當高。
勝訴收款
贏了小額錢債官司如何收錢?在小額錢債法庭起訴欠債項者,即使勝訴,法庭並不會幫助您收回欠款;不過有幾項工作,是可以幫助您增加收回債款的機會。
首先,欠債人若不立刻付款,是要在三十日內,填寫一分資產表(Statement of Assets)交給債權人,若債權人沒有收到此分資產表,是有權向法庭要求強逼欠債人交出這分表格,該表格上會顯示欠債人的銀行戶口;債權人是有權去申請Bank Levy,要求銀行從欠債人戶口當中取出款項還債,或申請Wage Garnishment,要求僱主從欠債人工作收入當中,提取部分薪酬來還債。
如果欠債人有房地產物業,就可以將一分Abstract of Judgment的法庭文件,登記在欠債人的物業紀錄上,對方將來必須還清債務,才能把房屋出售。欠債人若做生意,甚至可以申請要求Sheriff,前往生意地點追討欠款,或留守在做生意的地點,提取欠債人做生意所產生的現金來還債。
如果因為交通事故而獲得五百美元以下的賠償,對方九十日內不繳付,大家可以向DMV申請將對方駕駛執照停牌九十日;不過,以上的行動,是假定欠債人有工作、有生意或有物業資產,若對方已失蹤便相當麻煩,因為只是為了區區數千元,要花錢找偵探來調查對方的下落,有時未必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