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正等待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是否每一個美國人由憲法給予的權利。假如高院多數法官贊成是憲法下的權利,則目前美國13個不容許同性婚姻的州份不能繼續禁止同性婚姻,亦不能不承認其他州發出的同性者的結婚証書。近年美國民意迅速傾向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根據本年五月CNN一份民意調查報告,63%美國人贊成同性婚姻是憲法給予的權利,比2010年八月的民意調查報告顯示49%美國人贊成,增加了12%。美國最高法院雖然保守法官稍佔優勢,但似乎同性婚姻合乎憲法是勢不可擋,加上美國傳統道德觀念早已蕩然無存,故我推測最高法院會判同性婚姻是憲法賦與的權利。
一旦同性婚姻受憲法保護,同性戀者及他們的同情者必使用反歧視的理由,去控告那些堅持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個人、商業與宗教團體。近來在那33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內,已經有多宗因拒絕為同性婚禮提供產品或服務給的商人,被控告歧視而被罰巨款的事件。我預料這類事件會席捲全國,尤其是表明反對同性婚姻的宗教團體,定會有人故意去挑戰他們。最簡單的例子,是要求某教會開放租借教堂行同性婚禮,和要求教會牧師為同性者證婚。
33個州份目前已經承認同性婚姻,州內的教會已經面對這個挑戰,最高法院假如判決同性婚姻受憲法保護,只不過增加它們被控歧視的危機,但其餘反對同性婚姻的17個州份,將面臨嚴重的衝擊。有些主流的基督教宗派(包括:Episcopal Church, the United Church of Christ 與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USA))已經「宣告投降」,支持和承認同性婚姻,他們當然避免了歧視的控訴,可是,其他反對對同性婚姻的宗派便要面對重大的挑戰了。
天主教又如何呢?目前天主教仍是反對同性婚姻的,可是,最近85%人口是天主教徒的愛爾蘭(Ireland),以62%全民投票大比數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見天主教必定將受到重大壓力。同樣,不承認同性婚姻的伊斯蘭教也會面對同樣衝擊。
在這個相當「險惡」的環境中,堅守聖經中神所設立「一男一女」婚姻的神聖是重要的,亦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很贊同與欣賞最近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現任會長Ronnie Floyd 聯同16名前會長發出的公開宣言,清楚地宣告:「聖經有關婚姻的真理是清楚的、明確的和不變的。我們肯定按聖經的教導、教會傳統,自然的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的盟約承諾。聖經中對婚姻的教導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上帝的話語和耶穌的見證是我們生命的依歸。因此,我們不會接受、也不會遵守,任何政治或司法機構–包括美國最高法院–發出對婚姻的重新法律定義。我們不會承認同性“婚姻”,我們的教會不會舉辦同性婚禮儀式,我們也不會主持這種婚禮儀式。」宣言接著向1千6百萬美南浸信會牧師與會友呼籲,堅守聖經的立場,拒絕任何對一男一女傳統婚姻的重新定義。
我以美南浸信會會友的身份,為浸會領袖們的勇氣與真理立場喝采與支持,並祝願其他基督教宗派與天主教亦堅守同樣立場,為持守聖經真理打美好的仗。
6/15/201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真正目的
同性戀者與同情同性戀者,與及利用同性戀者的人士,經過幾年的努力,終於以最高法院判決州禁止同性婚姻乃違憲而大功告成。住在那小數禁止同性婚姻的州份的同性戀者當然雀躍,同情同性戀者亦為這些人爭取到民權而慶幸和自豪,但對那些別有用心、利用同性戀者,他們只是達到目的的第一步。要了解他們下一步做甚麼,必須了解他們的最終目的,和他們真正的幕後主人。
他們最終的目的是要透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去:(1)分化教會與信徒;(2)迫害持異見的基督教或天主徒教徒,由迫害牧師傳道人開始;(3)導致本來認為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是罪惡的教會與信徒改變立場。他們幕後真正的主人是撒旦,它的目標是在地上建立「合一統一的世界性教會」(Worldwide Ecumenical Church),他們其中持守的信念是同性戀行為與同性婚姻都是人類文明與博愛的產物。
籍着最高法院的判決,首先會遭受迫逼的,是本來禁止同性婚姻的州份,裡面的基督徒政府官員(尤其是與頒發婚姻證明書有關的官員)和教會團體。德州已經有政府官員會面對迫害,OHO州的一名黑人基督徒法官Judge C. Allen McConnell 也正受到壓力。我相信這些都只是些微的預兆,真正的衝擊還未開始。(待續)
7/11/2015
寫在同性婚姻合法後的教會研討會之前
明天我將會與北加州一班教會的牧長、主內的弟兄姊妹探討同性婚姻合法化後一些嚴重的問題。這是個相當重要的會議。
五位大法官在6月26日宣佈,同性婚姻在全美國50個州完全合法,每一個州必須向同性戀者頒發結婚証書,理由是要同性戀者的所謂婚姻權利受到憲法的保護。
6月26日前,37個州同性婚姻合法,但其中26個州是憑訴訟與法院判決而合法的,包括加州-原來第八號提案規定婚姻限於一男一女,但之後因訴訟而推翻;8個州是由州議會決定合法,只有3個州是由州選民投票決定合法。反觀13個本來同性婚姻為非法的州,12個州是通過修改州憲與州法例而定,一個州單透過修憲而定。美國的立法與司法本來分得很清楚,如今司法獨大,統攬立法大權於一身,與美國憲法精神不符。
其實,這個決定並不是真的要為同性戀者爭取結婚的權利,他們大部份都不結婚,根據統計,真正結婚的同性戀者只有20%。即使全美國同性婚姻合法,他們選擇結婚的比率亦不會增加。
那麼,為什麼他們要爭取結婚的權利呢?
第一,他們要藉此去懲罰那些公開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和機構,反對聲音最大的,當然就是持守傳統家庭與聖經真理的基督徒,他們散佈在全美國,但集中在比較保守的南方,亦即是所謂Bible Belt。他們若反抗這個新法例的話將會受到迫害。事實上,每一個公開反對同性婚姻的教會,牧師,長執,作者,政府官員,小生意人等都有可能受到迫害。此外,教會與福音機構的免稅優惠可能會被取消,保險公司也極可能不會承保有關同性婚姻帶來的訴訟(litigation)。
第二,他們要藉此去破壞神所設立的婚姻與家庭。婚姻與家庭都是神創立的,神要透過婚姻與家庭祝福人,並且透過婚姻和家庭讓人不單有下一代,並且有敬虔的下一代。因此,撒旦要進行破壞。
第三,撒旦要藉此分化教會,破壞信徒合一。現在,不單在有些宗派為了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問題起爭論,甚至分裂。信徒之間為了這個問題也有紛爭,不能同心。甚至家庭成員也會產生爭議。
在這樣凶險的環境中,教會應該如何為真理站立得穩,卻適當的和盡量地保護自己?家庭裡面對下一代被洗腦的威脅,如何能保護下一代明辨是非,不受毒害?我們個人信徒如何堅持立場,為主發光?這些都是我們需要探討的題目。
7/2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