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高官何志平在紐約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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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看到一則很奇怪的新聞,前香港高官何志平在紐約被FBI逮捕,涉嫌賄賂、貪污和洗錢的罪行。何志平除了是前香港高官之外,本身是一名眼科醫生,也是前台灣影星胡慧中的丈夫,近年致力於聯合國,相信不是美國居民或公民,為何被美國司法部逮捕和起訴呢?

我細看了美國司法部的宣布,和讀了長達54頁的起訴書,發覺原來聯邦調查局FBI在過去幾年,花了極大的人力物力去調查這個案件,涉嫌行賄的對像是非洲三個國家的高層,這三國分別是Seneca(塞內加爾)、Chad(乍得)和Uganda(烏干達),而何志平代表的公司是一家中國的能源公司,雙方都與美國無直接關係,為何會用美國「海外反腐敗法」調查、逮捕和刑事起訴何志平呢?關美國甚麼事呢?

我看來看去,都只能看到是因為何志平與這些非洲高官接觸,是在在紐約的聯合國之內,亦可能有些賄款是從美國的銀行匯出,但是否值得美國司法部用納稅人的錢去調查和起訴與美國毫無關係的賄賂案件呢?

在美國這裏,某前高官家族賄賂、撒謊、賣國、貪污等嚴重罪行呼之欲出,證據越來愈多,FBI和司法部到目前為止似乎視若無睹,毫無行動,卻對人家外國的犯罪行為熱心調查,高調起訴,真不知FBI葫蘆裏賣什麼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