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我為號角月報訂了一個命為「勇氣」的主題,從50年前在香港發生的一件事談起,鼓勵大家在人生的旅程中,先要找到正確的方向,然後要有勇氣去面對挑戰。這八位年輕人敢於擇善固執,堅守原則,肯和敢付出代價,可以作為我們效法的對象。在我們準備這個主題時,蒙他們多位提供寶貴的資料和意見,謹此致謝。
林修榮
七位年輕人 組織查經班
這件事發生在1960/1961年,七位同學都在頂尖的「聖保羅男女中學」就讀,而且對他們來説,六位已經很接近極其重要的 「大學入學試」,而一位即將參加「中學會考」 ,這些考試對他們的前程有莫大的關係。七位同學包括五男兩女,他們的名字為﹕林爾華、何慶芬、石耀綿、何司權、羅家強、徐理恩、利雅屏。他們當時年紀都很輕,只有17、18歲。他們都是基督徒,為了更明白聖經的教導,他們在課餘一起在校外參加「查經班」。他們在學期中每一星期一次聚會,暑假期間聚會比較頻密,當時剛興起的「香港學生福音團契」裏的同工幫助他們查經,對他們很有幫助。1960年秋天新學期開課時,七位年輕人渴望有更多低班同學們一起參加查經聚會,便決定每一個人帶領一個查經班,在中午舉行,很受同學們歡迎,有大約50位同學參加,這個情況維持了一個學期。
佈道會成功 校方下禁令
1961年春天,這七位同學決定在學校附近一個禮拜堂於課後擧行一次佈道會。結果有超過150 位學生參加,當天並有超過30位同學在佈道會裏擧手決志相信主耶穌,此後,課餘於校外的查經班越發興旺。校方知道這事之後,在3月30日早上9時15分早會結束時,校長公開地點了六位同學的名字 (上述七人,未計羅家強),要召見他們。原來校方知道他們在校外組織查經班,對他們自行教導低班同學聖經的做法很不贊同,勒令立即停止和解散查經班,否則開除出校,要他們即日答覆。
當時這幾位同學還有一個多月便要考公開試,正是預備功課的關鍵時刻,假如在這時被學校開除的話,對考試成績與及將來進入大學都有頗大的影響。可是,他們不甘心放棄課外的查經活動。於是,這幾位年輕人向校方強調,他們是利用午餐的私人時間在校外進行讀經活動,並不妨礙學校任何活動,同學們也是自願參加;他們請求校方收回成命。但校方態度非常強硬,堅持他們即使在校外進行也是不容許。他們詢問校方,假如同學在學校向他們查詢有關聖經的問題,他們是否可以作答?校方給他們的答案是﹕不能,必須交由學校聖經課的老師作答。
堅守己立場 寧願被開除
這幾位同學覺得校方的要求不合理,等於是要他們放棄信仰﹔他們接受了口頭的通告後,隨即往麥當奴道的英語浸信會祈禱,並請主內長者陳喜謙先生代禱。經過禱告後,他們於當日下午2:15分回校答覆,表明他們無法接納校方的要求,寧願接受被趕出校們的處分。
在與校長最後談判中還有一段小插曲,就是本來當天校長只傳召6位同學,卻來了7位同學,增加了一位名叫羅家強的同學,是剛信主不久的。校長問他為什麼他要與6位同學一起離校,羅家強答道﹕「我與他們信仰相同,願意與他們一同被開除。」校方無法相信有學生會自願被開除,所以問﹕「你們是否如此決定?」,他們異口同聲地回答﹕「是」,因此,這事件中由六位同學變成了七位,遂變成一般人稱為「聖保羅七傑」。當時其實還有第八位自願被趕出校的同學,名叫徐理強,是原來7位中的徐理恩同學的弟弟,當天並沒有被校長傳召。他是考完了中學會考之後,校長在1961年8月向他提出同樣的要求,就是如果要囘學校讀中學6 年級,就必須承諾不在學校開查經班。他當場告訴校長他無法作這個承諾,故也自願被罰離開學校。因此,這次事件共有八位同學被校方開除。
齊面對逆境 自修學有成
八位同學冷靜地離開了學校,不單要面對不明朗的前途,還要面對如何向家長交代的難題,但他們心中深信天父會帶領他們走前面的道路。其中一位何司權同學回想當時的情況﹕我父親早死,母親獨力撫養我們兄妹三人,生活相當艱苦。當時哥哥差一年便從香港大學畢業,姐姐明年也將進入大學。母親每天晚上都提醒我們,要努力讀書,將來可以出人頭地。當她知道我因堅持帶領其他同學查經時,她的反應是十分激烈的。她邊哭邊說﹕「你瘋了媽?你好不容易進入這家名校,就因為要讀聖經而寧願被開除?三個月校的公開考試你將如何應付?別人可以有錢請補習老師,但我們沒有能力…」。
何司權同學的母親當時應該不是基督徒,所以有很不同的看法;可是,林爾華同學的母親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她的反應便很不一樣。根據林同學的哥哥林爾羊回憶,當時校方與他們的母親聯絡,希望藉著她去勸告兒子,但林媽媽對校方說﹕「這件事我兒子只單單向神負責,他是屬於天父的,我只不過是他的母親,是受神所托去照顧他而已。」
在這段困難的日子,八位同學互相鼓勵,心中都很平安和喜樂。何司權醫生說﹕「基督徒必須信任與順服神,並堅持在信仰上站穩,不單是口講,也要有行動,在生活上將信仰行出來,讓他人從我們身上看見主耶穌。」
同時,他們也想辦法憑著自修完畢學業,參加公開考試。有港大基督徒團契幾位學長,免費為他們溫習功課。八位同學都知道要加倍努力,在公開考試中爭取到好成績,讓神得到榮耀。果然,神沒有放棄這8位年輕人,他們全部都考得優異成績,順利升到其他高中繼續學業,之後7人被當地大學收錄,只有林爾華一人留學美國(請閱本期主題版有關已故林爾華先生生平文章)。
50年飛逝 主恩永伴隨
在過去50年間,這8位堅持信仰的同學全部蒙神賜福,學業與事業都有成。當中只有林爾華一人離世,其餘7人近況如下﹕
何慶芬女士﹕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現居南加州,曾在紐約州及南加州任執業律師, 現已退休。
利雅屏女士﹕香港大學畢業,曾任職香港大學校外課程部,現居加拿大,從事地產業。
石耀綿牧師﹕香港大學畢業,工程師,蒙召作傳道,現為退休牧師,定居加拿大。
何司權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現在加州Bakersfield市行醫。
羅家強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現在香港行醫。
徐理恩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現在美國紐約行醫。
徐理強醫生﹕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現為美國Tufts Medical School精神科教授。
神不單祝福這8位勇敢的同學,神也讓福音在校園繼續傳開,在過去幾十年,這所中學產生了不少基督教的精英,到今天校內不單學生可以自由廣傳福音,還有不少基督教活動(包括查經班)都可以公開在學校內進行。祂真是一位信實奇妙又可靠的神!。
當事人回首話當年
旁觀者﹕回首當年,從宏觀的角度看,當時是一場福音的運動。其實不單只一間中學的同學們組織查經班,也有其他中學生們組織查經班(只是沒有被學校開除),並得到一些年長信徒的支持。透過這些中學生查經班,很多同學們歸信基督,尋得人生的真正意義。這是神在背後工作。在60年代,很多人從中國移居香港,心靈渴慕福音,神透過年青人興旺福音,幫助同學們查考聖經真理而相信基督。可能當時學校尚未醒覺這股趨勢,亦不明白這八位學生的熱誠,故對學生加以攔阻。然而神的道不被攔阻。當時在香港各中學很多的基督徒學生們,透過生活見證、個人佈道、小組查經,繼續把福音傳開去,逐漸得到教會年長人士的接納。至80年代,香港學生福音工作已漸趨成熟和有規模,福音在香港大大傳揚。神的作為實在奇妙,我們不得不為此敬畏神!感謝神!
何司權醫生﹕發生這件事時,我信主只有一年,我覺得是神對我信心的考驗和鍛練。被學校開除後,我最擔心是我成績比較差的物理科,在考大學入學試時我覺得題目很深,有幾條問題我根本沒有作答,但我深信神必帶領我可以合格。果然,感謝神,我考的三個科目(包括物理科)都合格,其他七位同學也全部合格。此後幾十年我對神信心從不動搖。每逢我遭遇困難時,這件事必定在我腦海中出現,讓我知道神必帶領我渡過。我在醫學院畢業後,人人都找到實習的工作,我卻沒有,就在這個時間,我遇到一位我只見過幾面的醫生,他在幾分鐘內便介紹我進入伊利莎白醫院兒科實習。以後我來美後找工作,也是遍尋不獲,後來只有一個機會,我便一直在那裏工作至今。神往往只為我開一扇門,讓我清楚知道這是完全是祂的帶領。這首聖詩最貼切地形容我的一生﹕救世主凡事引導我,我何需別有所求?主愛憐我何用多疑,我一生蒙主眷佑…我深知,無論遇何事,主必為我安排妥。我對50年前做的抉擇有沒有後悔?絕對沒有!
一個被神盡用的生命
–我的弟弟林爾華
林爾羊
爾華比我年輕5年。當父親去世的那一年,他才只有5歲。他是家中的問題兒童,非常頑固、反叛和不聽話,令家人萬分頭痛。他不喜歡規則,也不喜歡束縛。對功課不太用心,所以每次派成績單時都要「見家長」,甚至曾經名列榜末,要留級一年。此外在同學間他也屬滋事份子,是訓導處的常客。
神在他高中時代拯救了他!自此他完全的改變,不單成為一個信徒,而且是成為一個追求的基督徒。他為福音十分火熱;非常渴望與人分享耶穌。他邀請同學們到佈道會,並安排查經班。
爾華於1961年與其他七個同學一同被學校(聖保羅男女校) 開除。原因是校方向他們施加壓力,要他們放棄向同學們傳福音。他們決意不從;校方又從家長入手。我的媽媽當時對學校說:「有關這件事情,我的兒子會為他的行為向神負責。我只是他的母親,是神託管給我的。」
爾華是「聖保羅八傑」中唯一離開香港往海外升學的。家裡只為他買了一張單程機票到三藩市,然後再坐車到他的目的地 — 俄勒崗州的Linfield College。Daniel 不久轉校到U. of Illinois,並於1965年完成土木工程學位。
華人參與1964 年校園宣教大會
爾華鼓勵一些本地的教會招待華人學生,並向北美的華人學生介紹大會的工作。爾華游說教會開放地方,為這些學生提供臨時住宿。這做法令更多華人學生可以參與 校園宣教大會 Urbana Convention,開啟他們的宣教眼光。
調查海外華人數目
爾華曾帶領一個中南美州 (如巴拿馬、哥斯達尼加、巴西等地) 的華人人口數目調查。他認為北美宣教機構雖然有差派宣教士到這地區,接觸很多當地人,但當中的華人卻成了漏網之魚。這一直都是被忽略的工場,值得華人教會和宣教機構多加關注。及後加州中信差派第一批宣教士到巴拿馬,後來又差派宣教士到哥斯達尼加。
神國計劃
他在Bechtel公司工作的時候,同時亦開始了他的房地產業務和其他生意,直至1981他正式離開Bechtel公司,專心打理生意。上帝讓他得福,能在財政上豐富。他開始了「神國計劃」,為神的事工籌務經費。他自己會先作投資,然後邀請一些基督徒朋友合資,再把賺得的利潤投放在福音事工上。
Country Network (開荒聯)
隨著冷戰的結束,為西方造就了更多機會,差派宣教團隊進入願意開放的共產國家。爾華抓緊這機會,成立了Country Network(開荒聯),派遣宣教人員和加增資源到一些較落後的國家;例如柬埔寨、緬甸、寮國、越南、菲律賓、蒙古、西伯利亞和中亞地區。 開荒聯從香港、澳洲和美洲匯聚資源,幫助這些國家的工人,訓練他們成為好的教師,而不需長期依靠外來的宣教人員。雖然傳道人和美國到那邊的宣教士只可以短時間逗留,但卻可以幫助他們學習謹守聖經的真理。
烏蘭巴托和金邊的聖經學院
爾華在蒙古和柬埔寨成立了當地第一間的聖經學院。他在金邊買了一塊地,並獲批准開辦聖經學院,訓練當地的工人。學院最近剛完成擴建工程。由於柬埔寨有很大的需要,所以金邊聖經學院亦是開荒聯長駐的工場。
個人關懷
除了這些高調的大型項目外,爾華亦關心身邊每一個人。但他從來不把這些事情掛在嘴邊;我也是在丹佛的追思禮拜中,才知道他做了很多奇妙的個人關懷工作。
參與教會事務
爾華工作的年日中,曾被三藩市總部調派往到波士頓、沙地阿拉伯和倫敦分部工作。他離開Bechtel公司以後,便從加州的Orinda搬到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市。不過無論到那裡,Daniel都樂意在教會服事。例如在加州柏克萊華人浸信會時,他便十分熱心服事那裡的年青人,並與許希哲牧師攜手建立教會的事工,及後被選為教會的董事。
回家
爾華於1994年3月22日離世。當時他剛結束短宣,由莫斯科乘國營Aeroflot航機回香港時,在西伯利亞上空墜毀。他本是要回丹佛市參加女兒Valerie的婚禮。他的遺體一直都沒有被發現。丹佛市、三藩市、金邊和香港都有舉行追思禮拜。他是「聖保羅八傑」中第一位蒙召回天家的。
約翰斯托(John Stott)得在他最後一本書“The Radical Disciple”中,特別有篇幅提到爾華,表揚他為一個將生命盡獻的基督徒。
為主受苦,滿心歡喜
石耀綿
回顧五十年前離校事件,自然地然聯想起五十五年前的入校情景。原本就讀於一所普通的學校,而成績平平無奇的我,竟然連過三關,晉升到面試的階段。面試由校長親自主持;雖然校長看見我當時一身流行「飛型」的打扮,卻嚴肅並親切地,有如慈母的對我說 : 「耀綿,以後你要俾心機讀書喇!」我發夢也想不到這樣就進入了頂尖的名校。校長對我這一份接納的恩情和鼓勵的說話,叫我畢生難忘。我此後勤奮向學,成績漸漸地名列前矛。
後來有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臨到我身上。我與班中鄰座的林爾華同學漸成為了好友。當時學校每天早會有唱聖詩和聽道,而且聖經是必修科,然而教導說,聖經中有錯謬,亦有神話,故不可盡信,但其導人為善之精義是好的。入校一年多以來,林君多次邀請我參加校外的福音聚會。我對基督教沒有好感,所以一直敷衍他,但他鍥而不捨;直至我在1957年9月的一個中學生佈道會之中,神透過聖經羅馬書3:23「世人都犯了罪」這句話照亮並打動了我的內心,我遂決心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我成為基督徒之後,很自然地讀聖經、祈禱和傳揚福音。卻想不到這竟然成為了離校的前奏。
離校事件發生的早上,被召見校長時,感到突然和事態嚴重。校方斬釘截鐵的頒令:停止研經班,否則離校。我知道無論我們作任何選擇,研經班都要被迫結束。但若果因此而屈服,苟且偷安,我以後怎樣配稱為主耶穌的門徒呢?我們經過半天的禱告後,答案很明朗:我們一致認為作忠心的基督徒為重。當時雖然面對壓力,但想到我們這幾個小子,竟蒙主揀選,配為衪的緣故而受苦,心中獲得安慰,並有力量面對困境。我們平靜地選擇了離校。之後不久,校方通知我們各人可以回校領取參加公眾會考的「准考證」,我們感到原來前途還有希望,雀躍萬分。回想我們當時的抉擇和經歷,其實一點兒也沒有覺得英勇或高超的成份,只不過是守著自己的本份而矣。到了今天,我仍覺得當時的抉擇是正確的;如果當時我們能夠懇切地為校方祈禱,就更好了。
在離校的事件之中,我從沒有懷著惱恨,或存苦澀之心。離校之後,我再沒有回校或見過校長,但我的四位妹妹,都相繼地由校長接受入學,情份極為罕有。後來在美國留學的林爾華來信說,與旅遊過境的校長一起在街上吃雪糕,其樂融融。所以,離校事件,沒有傷害到彼此間的感情。直到今天,校長仍是我一生之中最尊敬的校長。八人離校之後,也各奔前程。多年以後,與林爾華重會,參與他所創辦的「開荒聯」,開展宣教事工新的一頁。
聖保羅八傑事件分析
林修榮
八位中學生為了堅持信仰自由,寧可被校方開除,也不放棄個人的信仰和理念,是一種相當有勇氣和肯犧牲的舉動,尤其在50年前的香港社會與英式教育制度下,中小學校老師的命令學生必須遵從,從來沒有學生敢挑戰老師的。這八位同學敢作敢為,擇善固執的做法固然難能可貴,與今天的中學生相比,他們在心智和德行上都是非常成熟和優秀的。
可是,這個事件帶出了幾個叫我們深思的問題,值得我們去分析的。
校方命令是否無理?
從校方的角度來說,校方在發出停辦和解散的命令之前,相信一定曾謹慎地考慮到許多因素,應該不是一個倉促的決定。
我們無意判斷校方的禁令是對抑或錯,但校方處理的手法似乎可以更佳。當然,當時香港是在殖民地英式的教育制度下,校方與師長的地位是超然的,而慣常的管理手法是由上至下「命令式」的家長制模式,並非今天我們習慣與推崇的西方「民主」和「平等」的模式。這種家長制的管治模式的好處是清晰和快速,命令一下來人人都要遵循,不必多花費時間與唇舌去遊說或解釋。假如家長的決定是正確的話,這是一個最直接了當的好方法。舉個例,一個孩子要衝出馬路,父母必須馬上發出禁令,目的是要防止意外發生,父母根本沒有時間去耐心與孩子討論。可是,家長式的管理手法也有弱點,就是假定雙方的地位與見解都有莫大的距離,雙方進行溝通討論是浪費時間。在許多情況下,即使雙方真的地位懸殊,彼此溝通了解,透過協商的方式去影響行為,是一種尊重對方的做法,讓「弱小」的一方心悅誠服,實行起來沒有「被迫」和「無奈」的感覺,可能是一種比較好的做法。
同學行動是否過激?
雖然這班同學只有十多歲,心智上還在成長階段,可是,他們都是有理想、有見地和有決心的一群。他們不單認識神,成為基督徒,也一直研讀神的話語(聖經),對事情的觀察和了解是超越他們的實際年齡的。從信仰的角度,的確聖經教導基督徒要順從神。他們當時覺得校方的決定與他們的信仰有抵觸,故無法接受校方的禁令,只有一致選擇被校方開除的結果。在最後一次與校方協商時,發覺校方連他們向同學們回答信仰問題的自由也沒有,令他們深感校方態度不合理,干涉了他們信仰和言論的自由,於是決定寧願被開除也不屈服。他們一致地作出這個決定,而且心中極有平安與喜樂,因為他們深信神的帶領。
在作出重大決定之前,假如有時間的話,通常都應該避免當場作出最後決定,而應該要求給予時間作慎重的考慮和禱告。當時同學們不單彼此討論和禱告,向神求智慧,更咨詢了長者,然後才答覆校方,所以他們的行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不服從權力是否值得?
即使一個「民主社會」,也不等於人人真正平等,無分管治者與被管者。民主平等主要是指人人機會平等,和在法律面前一視同仁。
聖經肯定領袖的地位與權力,還教導我們不單要服從在上當權者,要為他們祈禱,求神賜予智慧,能夠作出正確的抉擇。中國人傳統的觀念是長幼有序,尊卑有別。一個社會不能沒有一個管治的架構,否則將變為「無法無天」的混亂情況。
可是,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不服從權力是應該的。假如在上的違反聖經原則,或過份侵犯了人民的自由、權利、甚至生命,便應該加以抵抗。聖經中有許多向權力挑戰的事例,耶穌在世便是一個例子﹕他面對當時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便向他們發出嚴厲的挑戰與責備,即使帶來日後被迫害至死也不計較。舊約中有一位名叫但以理的年輕人,與幾位朋友一同被擄到異國,國王命令他們放棄本身信仰,他們寧死都不服從。耶穌的兩個門徒彼得與約翰,在傳道時被政府官員禁止,他們回應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十六世紀馬丁路德面對教廷腐敗,憤然起來改教,亦是挑戰權力的先例。
但假如不是在違反聖經原則的情況下,聖經的教導是我們需要順服掌權者的。在家庭來說,子女順從父母;在職場上,下屬順從上司;在婚姻上,夫婦彼此互相順服;在社會上,人民奉公守法(包括稅法)都是合乎聖經的教導。因此,在決定不服從權力之前,必須慎重地考慮掌權者是否真的違反聖經原則,和是否沒有其他改變情況的方法。
選擇不服從權力是有後果的,假如經過審慎的考慮校決定要挑戰權力,便必須計算和準備付出代價。這八位同學選擇不服從權力的結果,是要放棄在名校就讀的機會,和快要參加的公開考試的成績,加上升讀大學的可能。此外,還要承受來自父母和親友的壓力。在基督徒來說,我們相信神的關顧與保守,就像這八位同學,神都保守他們的前途,並讓這件事幫助他們個人的成長。因此,在適當和有必要時不服從權力,即使要面對後果和付出代價也是值得的。
我們這個世代,多麼需要有智慧、堅守原則、擇善固執,肯為理念與信仰至死忠心、屹立不倒的大丈夫!
燃燒的信仰
勞伯祥牧師(角聲佈道團總幹事)
信仰,在有人願意為之而付出代價時,會引起熊熊烈火,為我們這時代帶來不斷蔓延的光和熱。本期「號角」特別談及五十年前幾位香港青年基督徒做過的事,是為了說明上述的「信仰」意義。當時,信仰之火的確十分熱熾,在香港大學及多處知名中學中點起。除他們幾位外,許多年青學子也同樣地忠於所信,在不同地方作了美好見証。這次,我破例署名寫這社論,因我正是當年這種「燃燒的信仰」影響下的受惠者。由於當時復興之火蔓延各處,我與十多位同學決志成為基督徒;而帶領我們決志的,正是那個時代中的另一群基督徒。
確實,當年發生在學生當中的靈性復興有一個特徵,那就是「燃燒,為信仰付代價」。當時,有一件曾轟動世界的事;一九五六年一月八日,有五位年輕美國宣教士在厄瓜多爾叢林中,被還停留在石器時代生活的奧卡族Auca印地安人殺害了;這事曾刊在全球報紙的頭條。最令人感動的是這些殉道者的妻子們卻毅然繼承夫志,繼續在殺人者的村落中服務。在其中一個人的日記中,寫了這樣的一句話『一個人把原來不能保住的捨去,是為得到一些永不會失去的東西,那並不是愚蠢。』事實上,在後來的十年中,有百多位奧卡族的人成了基督徒,並繼續向族人傳福音。當年,這些殉道者及他們的妻子的行為,確實激勵了許許多多的人,包括香港的青年基督徒們。
這種「燃燒的信仰」確曾在我們生活中曾產生了美好作用,例如很多人會向得罪過的人道歉,向曾經虧欠過的人償還損失;許多人不辭勞苦在各處傳揚福音;也有人放棄往國外留學機會,寧願留在香港關顧那些初信的基督徒等等。當然,本期提及的幾位基督徒,他們付的代價是明顯的,而這種代價是讓那熊熊的復興之火不斷燃燒的重要原因。
當然,沒有信仰的人也同樣可以為自己的信念付代價,而且可以同樣的產生光和熱。不過,我必須坦誠的說,信仰與信念是有分別的。信仰有相信的對象,而信念沒有。信念可以帶我們走一段美好的路,但當我們再沒有什麼可以燃燒的時候,就只能油盡燈滅了。而基督徒的信仰不單有信的對像,他們更屬於一個「群體」;當我這個人無法堅持下去的時候,甚至當我不復存在的時候,我所屬於的這個「群體」仍然可以繼續發光發熱;而這個「群體」就是教會。
深盼教會這個「群體」能重拾為信仰付代價的決心,當許多人都隨著利益或損失而擺動;在做決定時總計算著這事可能會帶來多少的利益,或是有多少的虧損時,但願當年曾在青年基督徒中間有過的「燃燒的信仰」,也在我們這個時代中燃點起來,並且蔓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