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破裂後的財務後遺症

男女朋友情到濃時,即使仍未結婚,可能已將兩人的財政混在一起,甚至一同投資物業。可惜世事難以預料,萬一後來關係破裂,往往會產生爭議和一些不可預見的麻煩。

共同信用卡的問題

 一位女士與前任男朋友一齊申請信用卡,相信因為男朋友信用評分不佳,她需要她成為共同申請人,但信用卡主要由男方使用。之後他們分手,但沒有取消信用卡。

 最近她突然接到自己信用卡公司信件,通知已將她的信用額減少;此外,她申請貸款也遭到拒絕。由於她一向信用記錄良好,故不明白發生何事,直到取得的信用報告才知道,前男友那蔣信用卡欠下兩萬多元債務,已經好幾個月沒有付款,所以壞記錄亦顯示在她的信用報告上。

 與他人共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等於成為借貸人之一,即使自己沒有得到借貸的好處,亦要對全部(不是部份)債務負責;共同借貸人不能付款時,借貸機構可以向另一位共同借貸人追討全部欠賬,故不應隨便與他人共同申請借貸。

 未婚男女共同買屋

 一對年輕男女共同購買物業,男方付出大部份首期和供款,但產權以「互繼共有權」(JOINT TENANCY)方式擁有,等於每個人擁有一半。一段時間後兩人分手,男方之後結婚,一直住在這個物業,但產權仍是兩個人的名字。如今物業已經增值不少,男方要將物業出售,當然需要兩個人簽名,但男方只願退還女方幾年前付出的首期金額,女方則認為房屋已經增值,她也應該獲得增值的一部份,男方將幾年來付出的貸款供款、地稅、保險、維修等費用列出來,證明增值其實並不存在,目前兩個人還在爭議中,希望不必對薄公堂。

另一對男女朋友亦是共同擁有物業,之後分手,女方同意簽署一份「退名契」(QUIT CLAIM DEED),然後在縣政府做登記手續。

幾個月之後,男方決定重新貸款,產權公司(Title Company)在發出產權保險之前,要求女方簽署一份文件,證明她是在自願及理性的情況下放棄產權。由於雙方關係已經破裂,女方不肯合作,結果男方無法順利完成重貸手續。

原來產權公司為了保障自己,在產權曾經有過修改的情況下,會採取措施去確定產權沒有爭議或不清晰的可能,然後才會發出產權保險。所以要辦理放棄產權契約,如果放棄產權的一方,將來可能會搬到國外居住,或者是有任何將來可能不合作的可能,都應該考慮找律師辦理除名手續,或在除名時同時進行重貸手續,以免日後出現上述的情況,不單會影響重貸,甚至可能影響物業出稍。

離婚夫婦信用卡問題

現代婚姻一半以離婚收場,夫婦的財政在關係破裂時,也有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有些人以為離婚後自然信用卡分開,無需再為前配偶的債務負責,其實假如夫婦共同借貸,即使離婚後,兩個人依然是借貸帳戶的共同申請人,其中一人要以書面通知借貸機構,通知之後的債務才與他無關。假如一方沒有正式通知銀行或信用卡公司,離婚後兩人依然要為聯名的信用卡負責。

有些已經離婚的夫妻,忘記將人壽保險的受益人更改,甚至生前信托也不作更改,這樣以後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情況出現,為後人帶來麻煩。

有些男士在配偶過世後再娶,都應該考慮盡快將遺囑或生前信托修改。假如在這些文件上沒有明文訂立新配偶可以得到的遺產,在遺產法律上她便成為「被忽略」的配偶(Omitted Spouse),許多州都有法例去保障這類「被忽略」的配偶,在加州這類配偶可以自動獲得遺產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

要修改遺囑或生前信托的手續相當簡單,您不一定要到以前為您設立文件的律師。假如您的文件已經設立多年,不妨請律師為您審查一下您現有的文件,看看是否應該收改或重新訂立。

離婚的稅務問題

假如在年底前正式離婚,該年便不能以夫婦身份共同或分開報稅,而要以「單身」(Single)或「一家之主」(Head of Household)身份報稅,視實際情況而定。

仍未辦理好離婚手續,但夫婦在下半年全部時間分居,如家中有一位作為「受撫養人」(dependent)的子女,其中一人有可能以「一家之主」身份報稅。

離婚後可能物業產權需要轉移,假如夫婦都屬美國居民或公民,產權轉移是不會產生資金增值(Capital Gain)或虧蝕,也沒有贈予稅的問題。

與離婚有關的律師費用,及其他辦離婚手續的費用,都不可以作扣稅用,但有幾個例外情況,例如﹕與咨詢稅務有關的費用,和房地產估值費用,可以當為「雜項扣稅」。因此,律師費用中如包括稅務咨詢,應請律師在帳單上將這部份費用分開。

離婚後的贍養費(Alimony),付出的一方可以全部扣稅,但收取的一方則要當為收入報稅。供養子女的所謂Child Support則不可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