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經紀哄騙老人家夫婦

DomainPhishingScam.jpg

新的一期號角月報,李健源兄談到房屋代理的操守問題,令我想起好幾年前我處理過的一件事。

當時,一對住在東灣的老年夫婦來找我,因為他們陷入一個困境。這對夫婦移民來美後,在Berkeley大學旁街道開設路邊食物點,當然領有政府牌照。他們辛辛苦苦工作多年,儲蓄了一筆錢,便在大學區購買了一座八個單位的「柏文」,專門租給大學學生。由於地點優越,租金收入穩定,房子也增了值。這樣投資出租物業,將來既有退休收入,還有實業可遺留子女。

怎料,這對老年夫婦遇到了一名女地產代理,這名代理鼓其如簧之舌,游說夫婦不必年紀老大還為管理八個單位操勞,將物業作1031交換,換入面積比較大的單一房屋(Single Family Home),房屋中間建築一幅牆,將房屋一分為二,然後將兩個單位出租,租金收入與現今Berkeley八個單位的租金差不多,但免卻了管理8個單位的麻煩。老夫婦一聽,覺得計劃不錯,遂委託這名女經紀賣屋,並在東灣Fremont市尋找合適的單一房屋作交換。

chik

女經紀做事頗快,加上說服老夫婦將Berkeley物業價錢壓低一點,果然兩下女經紀已找到買家。老夫婦雖然有點捨不得賣這個物業,但因對女經紀完全信任,半推半擁下短期內便賣出Berkeley物業。同樣,女經紀馬上在Fremont市為他們找到一座單一房屋,這位女經紀短期內買賣兩個物業,賺了兩筆佣金。

老夫婦買下Fremont房子,依女經紀建議去市政府申請牌照,將房屋一分為二,當然要加建多一個廚房。市政府一收到申請便拒絕,原因極簡單:該房子的zoning是R-1,只能一個單位,不可能分作兩個單位。老夫婦去找女經紀,她都避不見面。至此老夫婦喪失租金收入,Fremont房子面積過大,當年經濟情況不是那麼好,只能租給一戶人家,充其量租金收入只有以前三份一。老夫婦後悔莫及,只有來找我想辦法。

我為老夫婦找到一位收費合理的律師,去進行仲裁(arbitration),因他們與經紀簽訂的協議規定不能透過法庭訴訟。很不幸,老夫婦仲裁失敗,原因是地產交易全部是看紙張文件,口講的不算。這個女經紀很老練,甚麼文件都要老夫婦簽名,老夫婦一點英語都不會,對經紀又絕對信任,他們簽下的文件完全不包括經紀的建議,當然經紀在仲裁官面前也完全否應曾作如此提議,老夫婦也無法證明經紀曾供給如此建議,因此敗訴。

我相信老夫婦的說法,因為按常理,假如不是女經紀作這樣「一分為二」的建議,預期的租金收入不可能接近8個單位的柏文公寓,老夫婦怎會同意換屋?但老夫婦一來太信任人,二來沒有明白合約內容便簽名,三來沒有事前向市政府部門查詢,以致「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從此老夫婦經濟和精神大受影響,至今仍覺憤憤不平。

這位女經紀雖然逃過仲裁,賺到的佣金袋袋平安,可是,憑誤導的手法瞞騙不懂法規和英語的老人家,令人蒙受莫大的損失,良心過意得去嗎?
3/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