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釋總統有關DACA的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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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你會聽到很多有關於DACA的聲音,有人用這個議題猛烈攻擊特朗普總統,說他沒有良心、是希特拉再世、是要將 這些非法移民的子弟趕盡殺絕等等,到底這是什麼一回事?

話要從奧巴馬時期容讓非法移民(特別是來自墨西哥)大量湧入開始說,奧巴馬在2014年選舉前為了爭取西裔選票,試圖特赦這些非法移民,讓他們將來都成為公民。可是,他明知道國會不會批准,因此他非法地利用總統行政指令(executive order),準備分兩批去推行特赦。第一批是特赦成年的非法移民,第二批是特赦16歲以下非法移民的孩子。前者名叫DAPA (Deferred Actionn for Parents of Americans and Lawful PR),後者就是DACA(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說穿了,兩者都是奧巴馬違反憲法擅自使用總統行政指令去大赦數百萬非法移民。 在未解釋這兩個行政指令的命運之前,讓我先簡單解釋一下美國三權並立的制度。

美國先賢們為了防止國家出現獨裁者,憲法上清楚規定三權分立,三權就是:立法權、司法權和釋法權;立法權是屬於 國會(包括參議院和眾議院),司法權是屬於總統和整個聯邦政府,釋法權是屬於法院。這個三權分立的制度不單是聯邦憲法指定,每一個州也是按著這個原則。憲法上有關於制定移民的法例乃屬國會的權力範疇非常清楚,假如要改變移民法律,容許非法移民成為合法居民和公民,必須先由國會立法才能實施。奧巴馬總統明知道國會不會通過,自己亦曾公開承認總統沒有權去改變法例,但依然在第二任選舉前幾個月不惜越權,以行政指令方式改變法例,讓數百萬非法移民獲得大赦。

DAPA被德州告上最高法院,2016年六月判決,由於九個大法官當中 Antonio Scalia 逝世,當時只有八名大法官,結果是四對四,DAPA無法實施。可是,DACA卻沒有被告上法庭, 因此有大約80萬非法移民的子女暫時獲得居留權和工作權,並且獲得政府福利,每兩年重新申請一次。這些非法移民的子女被美其名為「尋夢者」Dreamers,但其實都是非法移民。

這兩天特朗普宣佈停止DACA,是否他要將這班年輕人全部遞解出境呢?絕對不是,他只是從現在開始停止讓非法移民子女可以留下和工作,即是要實施移民法例,但對這80萬名年輕的非法移民,他只是要求國會在以下6個月訂出處理的法則 ,我相信結果也是會讓他們留在美國。但特朗普這樣做,是尊重憲法的三權並立原則,將立法程序交回國會,在這個過程中特朗普總統敦促他們要作出合理的安排,意思就是說要讓這些年青人可以留在美國生活。但特朗普聰明之處,就是他不要像奧巴馬一樣用非法的手段來達到目的,而是將這個燙山芋交回國會,迫使兩黨議員齊心去處理這件奧巴馬遺留下來的蘇州屎。因此,責罵特朗普無良的人,是在不明白整個情況之下又中了「逢特必反」的主流傳媒的毒素。

後記:政治家都是一口兩舌,立場隨時可以改變。這幾天希拉莉出聲大力反對遣返DACA非法移民年青人,但2014年她口口聲聲說要遣返這些孩童,出爾反爾,到底要遣返抑或收留?

9/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