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改變產權的問題解答

問​:​我想改變產權​(將其他人名字加上屋契, 或者將其中一位業主名字取走, 或者要改變共同業主擁有產權的方式,例如由Joint Tenancy?改為Community Property), 什麼是最好的方法?

答:沒有最好或次好的方法​, 因為只有一個方法, 就係要到物業所在地的County Recorder’s Office去登記一張新的屋契(deed), 這張屋契可以是Quit Claim Deed, 也可以是較為正式的Grant Deed, 夫婦之間產權轉移可以用Interspousal Transfer Deed. 做好新的屋契之後需要到地保官(Notary Public,所有UPS分店都有這個服務)面前簽名。在加州登記的時候一定要交一份Preliminary Change of Ownership Report.

問:我可以到哪裏找一份屋契來自己做?

答:假如你要問我到哪裏找屋契的話, 即表示你從來未做過, 這樣千萬不要自己去搞, 因為屋契其實是一份法律文件, 關係到產權問題, 千萬不能填錯, 因此應該找律師幫忙, 唐人街附近都有一些服務社也可以幫忙. 南加州的朋友可以用當地規模較小的Escrow 公司, 北加州這一類公司多數規模宏大的產權保險公司附屬, 他們不會幫人做這些屋契, 南加州很多獨立的和規模較小的escrow 公司, 可能會提供這個服務. 律師收費要幾百元, 服務社和escrow 公司收費稍為低.

問:你提到有各種不同的屋契, 它們之間有什麼分別?

答: Quit Claim Deed (甩名契)權轉移者不保證自己本身擁有產權, 因此這種契只適用家庭成員之間產權轉移. Grant Deed 是最正式的屋契, 產權轉移者向對方保證自己擁有產權, 一般房地產買賣都是用這種屋契.

問:我手上有一份Deed of Trust, 又有一份Deed of Full Reconveyance, 這些是否屋契?

答:這兩種都不算是屋契, 雖然他們的名字都有Deed這個字. Deed of Trust 是一份抵押物件, 房屋貸款的借貸人將自己的物業抵押給銀行, 讓銀行在必要時不需要進行訴訟就可以接收房屋; Deed of Full Reconveyance 是在還清房屋貸款之後, 借貸銀行將之前獲得的抵押權交還.每一個借貸人在還清貸款之後都必須得到這份文件, 去證明已經沒有欠銀行貸款.

問:我想加我的親人入屋契上, 會不會引起地稅重估?

答:在加州加上一個人的名字作為joint tenant, 不論雙方是什麼關係, 都不會引起地稅重估.

問:我想將其中一位共同擁有人的名字除去, 會不會引起地稅重估?

答:假如這位共同業主是你的父母或兒女, 產權轉移是豁免地稅重估, 但要遞交BOE-58-AH表格去告訴估值處你們之間是父母子女的關係. 除了父母子女和配偶之間產權轉移豁免地稅重估之外, 將一位共同業主的名字除去會引起部分地稅重估.

問: 將親人名字加在屋契上, 或者將共同擁有人的名字從屋契上除去, 還有什麼表格需要遞交?

答: 除非產權轉移是買賣, 一般都是禮物贈送, 禮物的價值超過一萬五千元便有禮物稅的問題, 要避免繳納禮物稅需要遞交709號稅表, 請點擊這裡閱讀我有關這方面的文章.

問:將產權轉給其他人,是否有禮物稅?

答:假如產權價值超過$15,000的確有禮物稅,但可以合法地避免,請點擊這裡去了解有關禮物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