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北京有一個名為「北京義工聯」的民間組織,在2006年成立,專為孤寡老人、臨終患者、孤兒、殘疾人等弱勢人民提供免費服務,資金全部由人民捐獻,提供服務者也全是義工。它的口號是「以最博愛的精神,做最細微的事,各盡微薄之力,共灌和諧之花」。我們特別提到這個很獨特的組織,是因為經常地和有組織地動員義工去服務社群,並非中國人傳統的美德。中國人雖然受到儒家「仁者愛人」和「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之類的教導,農村社會中人民也能守望相助,但社會缺乏動員義工去服務他人的體制,人們(尤其是城市中上層社會)多奉行「各家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種「明哲保身」(其實是相當自私)的生活方式。
當義工 優良傳統
當義工是西方國家的一個優良傳統。根據統計,超過一半的美國人曾當過義工,93%的美國人認為,鼓勵市民當義工是重要的。還在美國還是殖民地的時候,由於環境惡劣,人民為了生存,彼此同舟共濟、守望相助,開始了義務為他人服務的美好傳統。1736年,開國元老本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在費城(Philadelphia)成立了第一個全部由義工組成的消防局,到今天美國有些小鎮還是保留這個傳統。到了獨立戰爭時期,義工們為幫助殖民地對抗英國籌募經費,並發起抵制英國貨品,開了美國人為政治和軍事緣故當義工的先河。
到了1830年,美國經歷宗教的「大覺醒」(Great Awakening),開始了為宗教信仰當義工的風氣。當時許多年輕人參加傳福音的活動,信徒也紛紛透過教會為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士提供免費服務。今日家喻戶曉的「男青年會」(YMCA)便是於1851年在波士頓成立,主要的工作是服務社區,工作人員幾乎全部都是義工;1881年,紅十字會成立;1896年,美國義工團(Volunteers of America) 在費城成立。這些服務團體到今天都繼續透過義工去服務人群。
踏入二十世紀,美國人當義工進一步發展,不單在教會的主導下擔任義工,更成為主流社會的生活方式。1910年,「扶輪社」(Rotary Club)誕生,接著「獅子會」(Lions Club)與「同濟會」(Kiwanis Club)成立,這些為社群服務的組織都沒有宗教背景。到了1930年美國經濟大蕭條的年代,羅斯福總統發動3百萬失業的年輕人義務參加「平民環保組織」(Civilian Conservation Corp),在全國種植了30
億棵樹,並開發了800 個國家公園(National Parks)。
雖然這個組織在1942年結束,但美國人熱衷於當義工的精神有增無減。1960年10月,充滿青春魅力的約翰‧甘乃迪參議員(當時還未當選為美國總統),在密歇根大學向大學生發出「用兩年的時間到國外當義工」的挑戰;三個月後,他在總統就職演講中呼籲國民:「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什麼,要問你能為你的國家做什麼」(Ask not what yourcountry can do for you,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1961年3月1日,甘乃迪總統成立「和平義工團」(Peace Corps),至今已有超過20萬名義工曾響應到國外服務。60年代美國政府也開始了「退休人士與長者義工計劃」(Retired and Senior Volunteer Program),鼓勵長者參與社區服務。
1993年克林頓總統將幾個義工組織聯合,成為「美國義工團」(AmeriCorps),每年為7萬位美國人提供義務服務的機會。當911美國被恐怖份子襲擊後,美國人當義工的情緒更加高昂,2002年初,布什總統在國情咨文(State of the Union Address)中,號召每一個美國人在一生中起碼用兩年時間或四千小時去當義工,並設立了「美國自由義工團」(USA Freedom Corps)去推動這個計劃。2009年4月,奧巴馬總統簽署法案擴大義工組織,並繼續鼓勵人民投身義工服務行列。
如今在美國,不論您的年紀、背景、語言、經驗如何,都有當義工的機會,包括:為窮人建房子,給殘疾人或老人送食物,為新移民看信填表教英文,為青少年提供補習或課餘活動,為圖書館、博物館或醫院當義工等,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當義工 好處多多
心靈滿足
聖經說「施比受更為有福」。這些福氣包括在義務幫助他人時得到的喜樂與滿足,尤其是自己在失意或失業時,去服務他人可以幫助保持自己正面的情緒,讓自己的生活更充實,不墮入自歎自憐的景況中。基督徒在義務服事時,更在遵行主耶穌吩咐「愛人如己」和「多作善事」的命令,在服事的過程中生命更臻成熟。
增廣見聞
當義工時會接觸到各種不同的事物和不同階層的人士,可能是平時不容易接觸到的;在幫助他人的過程當中,會促使您去研究或學習一些新的資訊,增加人生閱歷與見聞,擴闊視野;特別是到陌生地點(包括海外)當義工,更會體驗到不同的風土人情。中學生參加義工服務,將來在申請大學寫入學申請時內容會更獨特更豐富。
結交朋友
在當義工的過程中通常都會認識其他義工,大家志同道合,成為好友的機會很高。建立一個廣闊的人脈網絡,對增加生活情趣和擴大社交圈子很有幫助。此外,當義工的過程中往往需要彼此合作,互相照應,自然會建立團隊的精神。
扣稅優惠
美國政府鼓勵人民作慈善捐獻,也同樣鼓勵人們去作義工,兩者都有稅務優惠。當義工的稅務優惠當義工既助人,又能利己,除了得到「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福氣外,也有可能取得一些稅務好處。與當義工有關的費用,假如您報稅時是用Schedule A「逐項扣稅」(Itemized Deduction)的話,便可以作為慈惠捐獻(Charitable Deduction)扣稅,這些費用包括﹕
1. 交通費用﹕假如您駕車到國稅局認可的非牟利機構(包括角聲或教會)當義工,不論是由家中出發來回的道程,或是在當義工時需要使用自己汽車辦事,有關的交通費用都可以扣稅。扣稅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將真正的費用(例如電油、維修、過橋等費用)用來扣稅;但這個方法記帳比較麻煩,很難將這些費用當中個人的部份與當義工的費用分開。請記得,只有與當義工有關的費用才能扣稅,其他都是個人開支,是不能扣稅的。
比較好的方法,是使用「標準哩數」(Standard Mileage)方法,只要記下為了作義工而駕駛的哩數,然後每一哩以稅局容許的14仙扣稅。舉個例,一年中從家中到非牟利機構當義工二十次,每次來回三十哩,即共600哩,便可以在報稅時將 $84放入SCHEDULE A作慈善捐獻扣稅。除了每一哩14仙的標準扣稅額外,過橋費用和泊車費用都可以扣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義工,車費一樣可以用來扣稅。
以上費用的單據都應該留下來,也起碼應該記下到非牟利機構當義工的日期。
2. 自付費用﹕所有您為非牟利機構付出的費用,都可以作為扣稅用。舉個例,您為機構購買了一些文具,或撥了長途電話,沒有向該機構要求付款,這些費用都等於是捐獻給機構,所以都可以扣稅。請在年中記下這些費用,並保留單據,然後在報稅前通知該機構,請它向您發一張收據。
以上的扣稅好處,其實不單是到像角聲福音中心當義工時可以用,假如您經常在教會等國稅局認可的非牟利機構,也一樣適用。
有幾種費用是不能扣稅的,例如﹕您當義工的時間價值,和當義工時自己到餐廳進餐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