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福利」要結婚九個月

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Y)退休制度裡面,有一個「遺屬福利」(SURVIVORS BENEFIT)項目,讓一向有參加社安保險的人,即使未工作夠十年,萬一不幸去世,家人也馬上可以得到社會安全福利,包括十八歲以下的子女可以按月得到現金福利,假如配偶要在家照顧孩子,也可以獲得現金福利,甚至有依靠死者供養的父母,只要在六十二歲或以上,都有可能取得現金福利。

可是,要得到這類福利,夫婦必須已經結婚起碼九個月,除非死亡原因是意外。最近見到有一個家庭,夫婦一向沒有正式結婚,家中有幾個孩子,丈夫不幸因病去世,死亡前幾個月才去辦理結婚手續,未夠九個月,所以遺屬極可能取不到「遺屬福利」。 假如結婚未夠九個月,亦有幾個例外情況可以令遺屬得到福利,就是假如夫婦兩人有自己的孩子。假如子女是雙方以前婚姻所生下的,必須做手續去正式領養對方的孩子,才可以在結婚不到九個月便可以得到「遺屬福利」。